各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交财〔2017〕20号)和《我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购置项目管理细则》(西交实〔2017〕89号)规定,学校将启动2024—2026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库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资金支持方向
1.项目支持学校公共服务、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等,对公共服务,基础学科教学及本科教学实验室基础性、保障性项目予以倾斜。
2.项目资金可用于购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文献资料(由图书馆统筹申报,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等必需的基础条件资源,不允许购置办公设备(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办公家具等)。不得用于建设超标准、豪华项目和低水平、重复项目,准备不充分、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不予支持。
3.对于以前年度预算执行不达标、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的单位申报的项目予以严格控制。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需求,合理规划、统筹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做好推选及排序工作。
2.各单位预留设备放置所需物理空间,确保项目基础配套到位。
3.各单位认真组织编写项目书,明确建设需求、任务和绩效目标,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编制购置预算,预算支出符合专项经费支持方向。
4.项目总预算不低于100万元。改善办学条件项目执行周期为预算批复当年,学校重点支持的项目可按多年度分期申请。项目严格按照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相关办法执行,专项资金支出应按时间节点完成进度,并在年末达到项目验收条件,实现预定绩效目标。
5.设备购置应以满足基本需求为标准,申报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单台40万元以上)需充分调研学校和地区同类仪器设备存量情况,购置后需纳入学校校级、院级公共平台开放共享,同时符合财政部新增资产配置计划要求。单台套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应提供三家供应商报价单;单台套2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购置,应对其购置必要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
三.申报程序
1.各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申报改善办学条件(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提交申报材料。图书馆负责文献资料及数据库资源购置项目;实践教学中心负责本科教学实验平台购置项目;大型仪器与设备共享实验中心负责校级公共平台购置项目;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安全、院级公共平台等购置项目。
2.各归口管理部门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审核排序后报实验室管理处。
3.实验室处组织专家对项目内容进行论证,通过论证的项目将纳入学校项目库,并根据学校整体发展需求、专家论证意见、单位推荐意见综合排序后上报学校。
4.学校根据建设需求及项目排序确定2024—2026年校级项目库内容,其中纳入2024年度的项目将接受教育部、财政部专家组评审。项目通过评审且上级预算批复后,方可启动执行。
四.申报截止日期及申报材料
1.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6月24日。
2.各单位应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XX单位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申报推荐表》(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附件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各一份,经各单位(学院、部、中心)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实验室处(兴庆校区主楼1408室);电子版发送至sysgl@mail.xjtu.edu.cn。
联系人:李文武卫歆
联系电话:82668520 88969065
附件:
1. XX单位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申报推荐表
2.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3.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4.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