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和引导人文社科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高科研能力和竞争力,培育创新性和竞争性强、符合国家目标需求的后备科研项目,培育青年学术团队,推出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根据《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西交科〔2017〕49号)和《我校人文社科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实施细则》(西交社科〔2018〕10号)相关规定,现将申请2023年度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专项科研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和申请要求
1.自由探索和自主创新项目:主要支持开展自主选题的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
申请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承担过国家、教育部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
(3)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得申请。
2.学科交叉项目:主要支持学科间的跨学科研究,为培育新兴交叉学科奠定基础。
申请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与省部级在研科研项目研究方向或内容相似的不得申请;
(3)应有拟交叉学科人员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
3.国际问题研究与国际合作项目:国际问题研究类项目主要支持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的外交战略、全球问题、国际区域和国别问题研究,培育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国际问题研究项目;国际合作类项目主要支持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开展国际合作研究。
申请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教师,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与省部级在研科研项目研究方向或内容相似的不得申请。
4.重大培育项目:以培育和孵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为导向,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需求,开展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研究。
申请要求:
(1)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为负责人获得过国家级项目资助;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3)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为项目结项的必要条件;
(4)《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需经过校内(外)专家充分论证,达到申报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完备程度;
(5)需同时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指南征集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指南征集表》(见附件4)。
5.重大成果专项:支持优秀学术研究成果的出版。
申请要求:
(1)著作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署名人;
(2)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成果须完成全部书稿,并提供正式出版合同;
(4)已出版的图书、论文集、教材、工具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以及网络出版物等不予资助;成果受到国家、省部以及校内其他出版经费资助的不得申请;
(5)为鼓励学校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以及其他各类成果出版项目,申报重大成果专项的书稿原则上须有以上项目的申报记录。
6.智库成果培育专项:主要支持围绕“国之大者”,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决策问题,开展应急性、前瞻性、应用性对策研究,服务公共政策和战略决策。
申请要求:
(1)原则上45岁以下,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已形成明确的智库研究选题方向,具备良好的前期智库研究基础。
(2)有明确的智库服务单位,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申请人及团队成员能较好承担应急性智库任务,能形成获采纳批示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3)该类项目最多可申报1次,不计入限项要求。
二、研究期限、资助经费与拨付方式
1.重大培育项目:研究期限至获得国家级重大项目为止,资助金额20万元,分批拨付。
2.重大成果专项:研究期限1年,最高资助5万元,一次性拨付。
3.其他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资助金额为3-8万元,分批拨付。
以上所有项目经费须在拨付年度执行完毕。
三、评审和立项
1.资格审查:学院和学校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公示并组织专家评审。
2.评审:
(1)除重大成果专项外其他项目
通过科研系统线上申报,由社科处组织会议答辩评审。
(2)重大成果专项
线下填写申报书,由社科处组织通讯评审。
3.立项:评审后择优立项资助。
四、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类别项目作为负责人每人限报一项,并不得参加其他项目;项目参加人最多参加两个项目。
2.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3.往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项未通过的不得申请。
4.已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至今未申报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不得申请,已获得以上所有类别项目资助2次者不得申请(重大培育项目、重大成果专项除外)。
5.违反上述规定申请者将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申请“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科研项目”。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27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重大成果专项申报书和书稿(一式三份)及申请汇总表提交至学院,电子版统一发至学院联系人邮箱。学校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李媛媛 82663889 lyy9555@xjtu.edu.cn
联系人:张晶 82663931
电子邮箱:359248776@qq.com
智库成果培育专项联系人:李华 联系电话:82663932
电子邮箱:eclihua@xjtu.edu.cn
太阳集团tyc5997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