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9-20 09:49点击:


做好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我校2025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我校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4〕118 号)等规定及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经研究制定2025年度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制定学院推荐及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细则)、学院内各专业推荐及接收名额的分配原则和方案、组织学生报名、审查认定推免生资格以及确定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等工作。

(二)推免复试工作组

为确保推免复试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过程公平、公正,保证复试质量,学院成立推免复试工作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遴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研究生导师担任,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复试内容及评分方式,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及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三)推免工作协调组

为保证复试、预录取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协调组,负责推免期间各方面保障工作及考生组织管理,负责对面试专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安全、保密等培训。设专职秘书或工作人员负责有关考务工作下设具体工作组。

)推免工作考务工作

为保证最重要的接收环节顺利进行,设专职秘书或工作人员负责有关工作具体如下。

二、招收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

4.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的基本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通过面试考核,可被招收为我校研究生:

a.所在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

b.所在学科为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研究认定的一流学科或学科评估中排名B+以上学科,且学生综合成绩排名前15%。

欢迎具备计算机、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公共管理、数学等学科相关专业背景的同学,或对交叉学科领域的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的同学申报。

c.参加我院2024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资格者均须参加预报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收。

三、申请、接收流程

1.预报名

按照学院公布的招收2025年推免生预报名通知要求,请于20249月13日-9月2418:00前,登录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http://yzbm.xjtu.edu.cn)完成预报报名,我院将对2025年推免生进行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具体通知详见我校研招网及学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所有参加预报名并被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的学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待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仍须进行正式报名,完成推免生录取流程。

2.正式报名

1)正式报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2)9月22日-28日,可登录系统进行注册,上传本人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及缴费。具体信息填报要求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规定为准

(3)9月28日9:00开始,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填写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预报名阶段已确认预接收的推免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直接录取,不再进行面试,不需再上传相关材料。

4)9月29日9:00正式开始接收工作接收开始后,将完成对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确认接受的报名录取流程。

四、复试

预报名阶段已确认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不再参加复试考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录取流程即可。

其他未参加预报名的推免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拟录取

1.我院将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当日9:00开始接收工作,请已经获得预接收资格的推免生,于接收工作开始2小时内完成报名、录取,否则将被取消优先录取资格,与未获得预接收资格推免生同等对待。请及时关注发送的复试、拟录取通知并进行确认。

推免生接收工作于10月20前完成。

2.我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招生计划范围内,对所有申报我院的推免生,按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其他推免生的顺序,分批次录取,额满为止。

六、录取

拟录取推免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并报教育部审批备案后,方可正式录取为我校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研究生。

七、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违规违纪

在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相关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九、其他事项

1.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5年普通招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根据学校文件,被我校录取的2025年学术型硕士生,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照《我校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西交研〔2017〕93号);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

3.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承诺不再列入2025年本科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5.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6.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9-82663889

联系人:王老师

电邮:983880618@qq.com

监督电话:029-82663886

监督邮箱:lujy_deer@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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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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