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混合式教学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2 09:01点击:


各位老师:

为持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在线资源进行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根据《我校在线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西交教〔2016〕11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21季学期混合式教学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申报人需为2020-2021学年第学期本科教学任务中课程主讲教师。

2.所申报课程需具备线上教学资源(包含自建的在线开放课程校外在线开放课程及其他类型线上教学资源并基于线上教学资源所在平台与线下实体课堂面向我校在校学生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应用。

3.凡是有线上学时的课程必须申报备案。

申报要求

1.学时分配

混合式教学课程的线下课堂学时(课堂讲授、互动研讨等)原则上不得少于该课程理论学时的1/2

2.教学安排

申报教师应如实填写《我校混合式教学课程教学计划申报表》(附件1),写明上课周次(节次)对应的教学内容及教学形式等明细信息,保证系统中排课信息准确,以免引起教学事故。

3.考核方式

过程考核占课程成绩比例不低于30%,不高于70%。

4.审核要求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课程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

其他事项

教育部《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到2021年将认定6000门左右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学校鼓励教师采用校外平台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建议优先选择已获批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进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凡通过申报进行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课程主讲教师必须申报开课平台实名开课SPOC或其他组织形式)。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听课,同时通过对比平台系统实施数据来确定课程的实施程度和成效检查结果将作为推荐一流课程申报的参考资料;学校将根据《办法》规定对检查合格的主讲教师(团队)承担课程教学的津贴实行奖励性核定,并纳入年终教学绩效考核指标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将申报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于119日前统一将电子版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版仅申报表提交学院本科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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