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教师:
为持续加强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深度融合,推动利用在线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根据《我校在线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办法》(西交教〔2016〕11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20年秋季学期混合式教学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任务中课程主讲教师。如果课程已有在线开放课程(含引用校外在线课程资源),可以基于在线开放课程结合实体课堂面向我校在校学生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应用。如果课程无在线课程资源,可以利用其他课程资源基于校内外教学信息化平台开展教学方式改革。凡是有线上学时的课程必须申报备案。
二、 申报要求
根据《办法》要求,混合式教学课程的课堂学时(课堂讲授、互动研讨等)原则上不得少于该课程理论学时的1/2,过程考核占课程成绩比例不低于30%,不高于70%。首次以该形式在校内开课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课程教学计划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开课。开课教师需按要求填写《我校混合式教学课程教学计划申报表》(附件1)。
若有计划线下需要在教室面授讲课的,必须写明上课周次(节次)明细信息,并在本学期末选课前及时通过所在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向教务处反馈排课信息,保证系统中排课信息准确,以免引起教学事故。课程必须公布对外联系方式,方便学生在线上学习期间进行咨询答疑。
三、 其他事项
对于进行混合式教学的课程,课程主讲教师必须在课程平台实名开课,学期末教务处将通过对比系统实施数据来确定课程的实施程度和成效。凡通过认定的课程,学校将根据《办法》规定对主讲教师(团队)承担课程教学的津贴实行奖励性核定,并纳入年终教学绩效考核指标。
教育部《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将建设 6000门左右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学校鼓励教师采用校外平台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建议优先选择已获批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进行线上线下翻转教学,引入课程需在指定平台采用校内SPOC形式开展。
请拟申报的老师汇总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及线下教学日历(电子版,附件3),于6月28日前统一提交至本科教务办马老师处。
我学院教务办
2020年6月23日
附件:1.我校混合式教学课程教学计划申报表
2.我校混合式教学课程教学计划申报汇总表
3.2020年秋季学期在线课程线下教学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