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9 18:11点击: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高〔2019〕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依照《教育部办公厅我校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4号),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国家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     推荐类型

(一)   线下一流课程

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二)   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三)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     推荐原则和条件

(一)   推荐原则

1. 年度限报原则。从2019年起,教育部对国家级五类一流本科课程候选课程所涉及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进行课程数量限定,每人每年限一门课程。课程负责人须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已作为2019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现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和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候选课程的,其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不再参加此次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国家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国家级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三类课程的推荐

2. 成效持续改进原则。推荐课程主讲教师教学效果优良近五年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主讲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教学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二)   推荐条件

1. 教学理念先进。

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 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

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 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

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4. 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

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 课程内容与时俱进。

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 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

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 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

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四、     校内遴选流程

1.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2月5日前提交附件1,2至学院教务办公室马老师处,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初选。

2.   后期学校将聘请专家组织答辩评审。

3.   校内遴选完成后,各团队负责人继续完善材料,在申报系统中完成线上申报。

4.   从系统中打印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与平台生成的汇总表一并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课程教材与实验室处。

五、     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第七项附件材料清单中的2至6(附件材料不需要盖章)和汇总表(附件2)。

2.学院学术委员会对课程申报条件和评价进行把关,填写课程评价意见并签字盖章,学院分党委对课程负责人师德师风进行评价并签字盖章。

我学院本科教学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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