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我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7-03 09:33点击:


根据学校教务处我校转专业学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本科生转院、系(专业)规定(试行)》,针对学院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制定我学院接收转专业本科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去年入校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

2、在校期间从未转过专业;

3、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不得有补考),且学期学分成绩在75分以上;通过国家英语四级且成绩良好;

4、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5、经审查符合我院专业培养要求。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提交“我校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均需加盖所在学院教务公章);

2、个人简介(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如果有曾发表的作品,请一并提交。

三、考核方式:

综合面试,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

四、审核方式

对复审合格的学生,经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通过,主管校长批准,办理学籍转移手续,正式进入我学院相关专业。

五、审核程序

1、审核申请者第一学期学习成绩,确定面试名单;

2、由学院统一组织综合面试;

3、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取学生;

4、待第二学期成绩揭晓后对已录取人员进行复审,凡本学期有课程不及格者,或学期学分成绩低于75分取消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5、对复审合格的学生,经上报教务处审核通过,主管校长批准,办理学籍转移手续,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学习。

六、咨询时间、地点

时间:上午 8:30-11:30(7月3日-7月5日)

地点:教学主楼E座-0405我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电话82663889)

七、补修课程

凡经学校审核批准转入我院的学生需按我院各专业大学一年级教学计划(附件),对未修课程进行补修。

八、本文件内容与学校相关文件不符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九、本文件由太阳集团tyc5997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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