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教师:
为全面推进通专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贯彻落实《我校基础通识类课程建设方案》(详见附件1),不断完善通识课程体系,现启动2023年新增基础通识类课程培育工作。
一、培育类型
1.基础通识类核心课。
基础通识类核心课采用定向邀请和立项招标两种模式进行。定向邀请由教务处邀请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及团队申请;立项招标由教务处根据现有课程体系和布局,给定参考课程主题(详见附件2),全校教师可根据课程主题进行申请。
2.基础通识课类选修课。
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由教师自主申报,需满足课程模块及内涵要求。
3.“经典阅读”课。“经典阅读”课实施小班教学,属于基础通识类选修课,可选择自然科学及人文社科优秀经典读本进行课堂解读和课后读书研讨(详见附件3,可扩展)。
4.特色实践课。特色实践课属于基础通识类选修课。主要为美育、工程创新等相关实践课程。实践课程中实践学时占比应大于50%。
二、申报要求
1.新申报课程应体现通识内涵,符合各模块课程建设目标,注意与专业课程及概论课程相区别。
2.通识核心课教师一般不超过5人,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至少五年以上教学经历,团队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通识选修课教师不超过3人,课程负责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至少两年以上教学经历。所有任课教师都应具备独立授课资格。
3.课程团队须对教学内容、教材建设、考核办法、课程组织形式等重要方面有明确准备或具体计划,保证课程设计的系统性和课程建设的可持续性。
4.新申报课程名称、内容应与现有课程相区别(见附件4)。
5.鼓励跨学院教师联合申报,建设跨学科交叉课程,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立项。
6.申请经典阅读课程为1学分;其他课程均为2学分;重点课程经申请和专家评估后可设置3学分。
三、培育流程与安排
1.拟开课教师需填写《我校基础通识类培育课程申报书》(附件5),并编写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附件6)。
2.申报课程需经各开课单位基层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并签署修改意见,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盖章。
3.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课程进行规范审核,进行课程培育,并组织专家评审和论证, 审议通过公示后开课。
四、课程开设要求
立项课程需于2023年秋季学期前开设,每学期开设1次或每学年开设一次且在兴庆校区开设2个以上班次。“经典阅读”课程修读人数为30-60人/班次,其余课程修读人数为60-120人/班次。
立项课程需配合进行新增课程宣传推介,在模块内分享开课经验,拍摄说课短视频等。
五、注意事项
请于2022年11月28日前将本单位的课程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7)报至学院教务办,申报课程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我校基础通识类课程建设方案
2.基础通识类核心课立项招标课程参考主题
3.经典阅读课程参考书目(可扩展)
4.基础通识类课程信息及统计表
5.基础通识类培育课程申报书
6.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7.基础通识类课程申报汇总表
我学院本科教务办
2022年11月17日